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4〕10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51号)等文件要求,为帮助新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帮助新教师站上讲台,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第十二届新教师研习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3年度新引进的教师;
2.2023年以前引进但尚未进行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每位新教师上岗之前必须在新教师研习营接受集中培训,进行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巧和教学方法等的学习,并参加一定的观摩学习和教学实践。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分三个模块:
第一模块 【校情校史与师德师风】: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明确师德师风的规范和要求,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进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参观学校校史陈列馆、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等,了解学校发展史、学校定位、办学特色、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了解学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科研、资产、采购、财务等与教师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规范。
第二模块 【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理解新时代高等教育的责任和使命,引导树立教师的职业意识、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明确教学规范及教学制度,具备基本教学技能,努力站上讲台;交流学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经验,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长与职业发展。
第三模块 【观摩学习与课堂实践】:参加教学发展论坛、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和教学观摩等活动,结合承担的课程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设计和制作微课;学习信息技术的课堂应用,开展互联网+教学;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掌握师生互动方法和技巧,努力站稳讲台。通过座谈、调研和教学实践展示等活动检验培训成效。
三、培训议程
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采用集中授课、主题报告、专题讲座、观摩学习、教学沙龙和工作坊等方式进行,并接受助讲培养导师一对一的指导。具体议程见附件。
四、培训要求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各项活动并考核合格是取得独立任教资格的前提。请各学院(部)务必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出席各项活动。如遇特殊情况,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2.为确保新教师研习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培训效果,特做如下要求:
(1)培训实行签到制,每位学员应认真参加岗位培训应按时到场,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日志》,做好学习记录。因事因假缺席必修课次数1/3的学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后续考核,请大家自觉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定。
(2)教学观摩是研习营的必修活动,教学观摩时应虚心听讲,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并至少完成4个不同任课教师不少于4个学时的观摩任务,教师所在部门相关课程教学观摩不少于2个学时。(观摩课表请关注“教学开放月”相关通知)
(3)本次研习营培训活动的发布、作业布置均通过“教师发展数字化平台”(http://fdcpf.zust.edu.cn/)实现。学员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平台完成教师报名、签到、请假、提交作业、学时补录等环节。于12月29日前将《浙江科技学院新教师研习营培训考核表》纸质稿交行政楼425,考核表Word电子稿统一发邮箱:fdc@zust.edu.cn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85070231
十二届研习营钉钉交流群二维码 浙科教发中心公众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