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22〕33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和同行专家评价时间于2023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4年1月5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同行专家评价
根据文件、各教学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采取专家组会议评定的方式。
(1)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上交本学期的同行专家名单(附件1)。每个单位的同行专家人员数量根据各单位教师数定在7-15人。同行专家成员须从二级学院(部)领导、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知名教授专家等中产生。具体由各教学单位讨论确定。专家组组长请在备注中注明。
(2)各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会议对本部门的教师完成评价。同行专家组以随机听课的记录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特别是教学态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公平公正。请各部门于2024年1月5日前上交本学期同行专家评价分表电子稿及纸质签名稿(附件2),并将数据导入评教系统。
2. 教师自评
根据文件、调研及多次教师座谈会的意见反馈,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开放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本次教师自评不在教务系统进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推荐使用网页端(操作方法见附件3)。
网页端自评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login,在教务处网站首页、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均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进行自评。
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为避免在线填写无法保存导致输入丢失的情况,本学期教学反思采用上传word文件的方式,请提前准备好每门课程的教学反思。
注1:教师自评分不计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
注2: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要求,教学反思不少于800字,少于800字不计分,对于申请调整评价结果不予受理;评选名师、优秀教师等与教学相关奖励将公示最近3年的课程教学反思。
3. 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自评时间段内,在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3)
4. 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咨询:
监评中心:李老师,电话85070129
请各位教师及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
监评中心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