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研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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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科技大学第十四届新教师研习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5-10-10     浏览量 :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浙科大教〔2024〕85号)要求,为帮助新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帮助新教师站上讲台,学校将于2025年10月-12月组织第十四届新教师研习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5年度新引进的教师;

2.2025年以前引进但尚未进行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每位新教师上岗之前必须在新教师研习营接受集中培训,进行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巧和教学方法等的学习,并参加一定学时的观摩学习和教学实践。本届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分两个模块:

第一模块 【师德师风与校情校史】:学习高等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职责与使命,明确师德师风的规范和要求,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进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参观学校中德合作馆、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等,了解学校发展史、学校定位、办学特色、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了解学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科研、资产、采购、财务等与教师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规范。

第二模块【课堂实践与教学观摩】:参加多场教学主题工作坊和教学观摩活动,在实践教学中切实学习基本教学技能,能撰写教学目标,开展学情分析和教学设计,归纳有效教学的规律,把握师生互动的技巧,运用教学评价检测目标达成等,通过从备课到上课的全流程辅导,让新教师努力站上讲台;学习信息技术的课堂应用,开展“人工智能+”教学,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适应“师-生-机”三元共生的教学新形态,努力站稳讲台、站好讲台。于学期结束前,通过座谈、调研和教学实践考核等活动检验培训成效。

三、培训安排

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采用集中授课、主题报告、专题讲座、观摩学习、教学沙龙和教学工作坊等方式进行,每周1-2场集中培训活动,并接受助讲培养导师一对一的指导。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各项活动并考核合格是取得独立任教资格的前提之一。请各学院(部)务必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各项活动。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2.为确保新教师研习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培训成效,特做如下要求:

(1)培训实行签到制,每位学员应认真参加新教师培训,按时到场,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日志》,做好学习记录。缺席1/3及以上课程的学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后续考核,请大家自觉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定。

(2)教学观摩是研习营的必修活动,教学观摩时应虚心听讲,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并至少完成4个不同任课教师不少于4个学时的观摩任务,教师所在部门相关课程教学观摩不少于2个学时。

(3)完成前两条要求的学员,获得结营考核资格,结营考核将于本学期末组织集中考核,采用针对某一知识点的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最终成绩由学员活动参与情况、作业完成度和现场考核综合评定。具体考核规则另行通知。

3.研习营培训活动的发布、作业布置均通过“教师发展数字化平台”http://fdcpf.zust.edu.cn/)实现,教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学员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平台完成教师报名、签到、请假、提交作业、学时补录等环节。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85070231

浙科教发中心公众号

附件:浙江科技大学第十四届新教师研习营培训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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