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表”发放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3-01-03     浏览量 : 
    

各二级学院()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已经统计完毕,现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发给你们。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所在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同时参考教学信息员平时监测信息,可以由教师所在学院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需对评价结果进行修正的学院(部),由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填写附件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调整表》,并于202316日上午1000交监评中心(行政楼425),之后将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纸质稿一式二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签字盖章后于202316日前交监评中心存档,电子稿发邮箱247000193@qq.com

教师查询学生评教分时间:202313-202316日。查询途径与教师自评相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

网页端查询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login,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也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查询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点击“评教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使用指南详见附件2教务微服务掌上评教系统使用指南(教师版)。

查询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咨询:

教务处(系统问题):贾老师,电话85070233

监评中心(评教问题):黄老师,电话85070129/QQ247000193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查询、反馈。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调整表.docx

附件2 教务微服务掌上评教系统使用指南(教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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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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