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用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初步定于15周和16周进行评教。现将评教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教学任务确认。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认真根据本学期的实际上课情况,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到每位上课教师都有评教成绩,每位学生都能评教到任课教师本人;若有教学任务与上课不符的情况请在2023年5月26日前提交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具体参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特别提醒: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领导干部和辅导员(含安吉校区辅导员),多人合上课程的每位教师也都纳入评教范围,对于这些教师,开课所在二级学院(部)要通知到人。
2.关于不参加学生评教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性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内容课程)不参加学生评教;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不评教;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也不参加评教。
特别提醒:全英文授课的来华留学生课程需要参加评教。
3.关于申请不参加学生评教课程。对确实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参加学生评教的课程,由教师本人于2023年5月26日前填写《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监评中心审批,学院同时上报《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汇总表》(附件2),同时请将不参加评教的课程在评教系统进行设置,监评中心会进行审核并反馈最终结果。
4.关于综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的应用。为更好提升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执行“将国内学生评教数据和留学生评教数据分开应用”。
(1)根据专业和教学班性质,生成两类综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第一类是普通本科学生评价结果,第二类是国际化专业的来华留学生评价结果。
(2)第一类评价数据应用方式不变,第二类评价数据按照三类学院(参见“学校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指标、综合性指标”)参与排序,作为教师参与国际化工作相关各类评价和考核的参考数据。
(3)同时具有两类评价数据的教师,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由教师或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师主要承担的课程类型,选择其中一类数据应用。
5. 其它说明。
(1)2023年5月26日后,监评中心将不再接收此类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关闭相关课程的评教。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做以上修改,评教后出现一系列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问题,监评中心不再做任何处理,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按要求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2)评教过程中禁止修改教学班名单,禁止调换任课教师。
(3)新修订的文件《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教〔2022〕33号)本学期开始执行。
(4)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监评中心黄祥岳联系,行政楼425室,联系电话:85070129。
监评中心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doc
附件2:不参加评教课程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