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各位同学: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取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参加评教的学生、教师和课程:
参加评教的学生:全校2019-2022级全体学生(含2018级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
参加评教的教师: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教学)的教师。
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性质课程)、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以及二级学院申请并批准的不参加评教的课程(以教务系统中显示的评教课程清单为准)。
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不参加评教。
特别提醒:全英文授课的来华留学生课程需要参加评教。
课程和教师均以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的课程和教师为准(除特别通知外)。
2.网上集中评教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9日。为保障评教工作顺利进行,采用错时评教安排,以减少网络及服务器拥堵情况。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见附表1)组织并指导本学院的学生参加评教,务必完全评教。开放评教期间,同学们在任意地点用任意设备只要通过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登录评教系统就可进行评教,评教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请仔细阅读步骤),国际化专业留学生英文评教步骤见附件2,请国际教育学院配合做好评教指导。
3.其它说明:
(1)注意:所有课程进入已评教界面,则评教完成。请务必评价所有显示的教师。
(2)每位同学都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参加评教的同学,成绩查询和选课将受到限制。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评教的同学请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后交二级学院审批,监评中心备案。
(3)评教过程中若有系统故障或评教课程/教师与学生课表不一致情况可咨询:
监评中心:黄老师,电话8507012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附表1:错时评教安排(建议8:00-20:30 进行评教)
序号 |
二级学院 |
集中安排评教时间 |
全校结束时间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3年5月31日 |
2023年6月9日 20:30 |
2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2023年6月1日 |
3 |
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2023年6月2日 |
4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2023年6月5日 |
5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环资学院 |
2023年6月6日 |
6 |
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 |
2023年6月7日 |
7 |
人文学院/理学院 |
2023年6月8日 |
8 |
中德工程师学院/其它 |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