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4-06-05     浏览量 :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22〕33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及评价学生控制时间于2024年6月5日开始,至2024年6月18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自评:

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开放时间:202465日至2024618。本次教师自评不在教务系统进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推荐使用网页端(操作方法见附件1)。

网页端自评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login,在教务处网站首页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均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进行自评。

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为避免在线填写无法保存导致输入丢失的情况,本学期教学反思采用上传word文件的方式,请提前准备好每门课程的教学反思。

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要求,教学反思不少于800字,少于800字不计分,对于申请调整评价结果不予受理;评选名师、优秀教师等与教学相关奖励将公示最近3年的课程教学反思。

2.评价学生控制

任课教师在自评时间段内,在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1)

3.学生评学:

任课教师自行开展评学,作为课程教学成效评价的依据,写入教师自评和考核分析。评学指标体系见附件2。

4.其它说明:

评教过程中若有系统故障或评教课程/教师与学生课表不一致情况可咨询:监评中心李老师,电话8507012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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