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5-05-26     浏览量 : 
    

各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浙科大教〔2024〕82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学生网上评教、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同行专家评价等三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取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评教的学生、教师和课程

1.参加评教的学生:全校2022-2025级全体学生。

2.参加评教的教师: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教学)的教师。

3.参加评教的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性质课程)、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以及学院申请并批准的不参加评教的课程(以评教系统中显示的评教课程清单为准)、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不参加评教,其余课程均参与评教。

特别提醒:全英文授课的来华留学生课程需要参加评教。课程和教师均以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的课程和教师为准(除特别通知外)

(二)网上集中评教时间:2025年52765。为保障评教工作顺利进行,采用错时评教,以减少网络及服务器拥堵情况。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1)组织并指导本学院的学生参加评教。评教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国际化专业留学生英文评教步骤见附件2,请国际教育学院配合做好评教指导。

1 错时评教安排(建议8:00-20:30 进行评教)

序号

学院名称

集中安排评教时间

全校结束时间

1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527

202565

20:30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528

3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529

4

环境与资源学院/

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

2025530

5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

202563

6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理学院

202564

7

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

202565

(三)注意事项

1.当显示所有课程进入已评教界面,则评教完成。请务必评价所有显示的教师。

2.每位同学都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特别提醒: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评教的同学请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后交学院审批,提交监评中心备案。

二、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

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及评价学生控制时间于2025527开始,202566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师自评

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开放时间:527日至  66。本次教师自评不在教务系统进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推荐使用网页端(操作方法见附件3)。

网页端自评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login教务处网站首页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均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进行自评。

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为避免在线填写无法保存导致输入丢失的情况,本学期教学反思采用上传Word文件的方式,请提前准备好每门课程的教学反思。

特别提醒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要求,教学反思不少于800字少于800字不计分,对于申请调整评价结果不予受理;评选名师、优秀教师等与教学相关奖励将公示最近3年的课程教学反思

(二)教师评价控制

任课教师在自评时间段内,在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其评价计入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3

(三)学生评学

任课教师自行开展评学,作为课程教学成效评价的依据,写入教师自评和考核分析评学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同行专家评价

根据文件、各教学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采取专家组会议评定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于202566日前上交本学期的同行专家名单(详见附件5。同行专家人员数量根据各学院(部)教师数确定7-15人。同行专家成员须从学院(部)领导、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知名教授专家等中产生。具体由各学院(部)讨论确定。专家组组长请在备注中注明。

(二)各学院(部)组织同行专家会议对本部门的教师完成评价。同行专家组以随机听课的记录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特别是教学态度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公平公正。

(三)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2025 6 12日前上交本学期同行专家评价分表(详见附件6电子稿及纸质签名稿并将数据导入评教系统(需在学生评教完全结束(6月6日)后才能导入,操作详见附件7)

四、说明

评教过程中若有系统故障或评教课程/教师与学生课表不一致情况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咨询监评中心杜老师,电话85070129教务处贾老师,电话85070233

附件1.教务微服务掌上评教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

2. Student Instructions on ZUST Teaching

Evaluation System(使用指南英文版)

3.教务微服务掌上评教系统使用指南(教师版)

4.浙江科技大学学生评学指标(试行)

5.同行专家名单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

6.同行专家评价分表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

7.同行专家评价操作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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