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号)、《浙江科技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浙科大教〔2024〕6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实现0不合格,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4届(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进入毕业环节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工作程序
抽检工作包括名单抽取、信息报送、学校组织校内及校外专家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
1. 根据进入本年度毕业环节学生信息,按照比例确定随机抽检名单。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按各专业人数4%的比例抽取,上一年度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专业为学校重点抽检的对象,按各专业人数5%的比例抽取,其余专业按各专业人数3%的比例抽取,生成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随机抽检名单。
2. 各学院需在确认毕业环节学生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根据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随机抽检名单(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论文原文,格式应为pdf格式(论文封面、版权授权书、论文合成一本)并修改文件名,为:学院_学号,如:机能_1190110001.pdf,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不需匿名处理。原文均能正常打开调阅,行文规范,符合评议要素。
3. 学校组织校内及校外专家评议。每篇论文将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评议本科毕业论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议论文,并提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4. 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监评中心。
三、专家待遇
专家抽检参照学校标准,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四、抽检结果应用
本科毕业论文最终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管理、专业建设拨款、学院专业考核以及各项评优评奖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学院,将适度提高其下一年度毕业论文抽检比例。同时,对连续2年在抽检中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或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原文报送和整改工作。
2.各学院要持续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稳步提升。
3.监评中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129,论文原文报送邮箱:1962556644@qq.com。
教务处联系人:高老师;电话:85070450。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 号)
2. 浙江科技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浙科大教〔2024〕6号)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