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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层干部听课记录表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4-06-06     浏览量 : 
    

各单位、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21〕31号)第四章第6条:中层领导干部听课。听课按月进行,每次听课至少1课时,应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向有关教师、部门反馈听课情况。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一般每月听课2次;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一般每月听课1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每月听课2次;其他教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听课1次。请各单位、学院(部)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本学期听课工作,听课中不仅要检查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也要加强对教材、教案、课件、视频等教学资料的意识形态以及课程思政落实情况的检查。听课后做好课堂情况反馈,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听课情况,汇总相关文档材料并存档。

请各单位将2023-2024-2学期的中层干部的听课记录表纸质稿(附件1),各学院(部)将2023-2024-2学期的中层干部的听课记录表扫描件(附件1)于2024年7月4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统计。(联系人:李颖,85070129,行政楼425)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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