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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9-11-19     浏览量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教高教〔2018〕101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精神,促进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与应用,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我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进学生选择性学习,建立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全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建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制度,实质性开展校际间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力争建成600门以上省级学分互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选课学生人次达到100万以上,力争实现跨校认定学分学生人次累计达到50万。

二、基本原则

坚持课程标准。建立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课程质量。严把学分认定课程范围和标准,原则上学分认定的课程应是省级(含)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学校认可的在线开放课程,且在同类课程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稳步推进。认定和转换不同高等学校的课程学分,应综合考察其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等因素,因校制宜,有序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公开透明的转换程序,创新制度安排,确保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的要求。

坚持学校主体。高等学校自主制定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办法,规范细化认定流程,科学合理确定外校课程认定的种类、数量以及外校课程学分所占比例。及时汇总、更新、公布认定的外校课程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为学生学习外校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创造便利条件。

三、主要内容

1.推进课程应用与共享。鼓励师生通过在线教学或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应用在线开放课程,不断创新校内、校际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建设一批学生受益面广、教学效果好、学习者认同度高的省级“教学名师空间”。提高在线开放课程使用率,到2020年,高校30%的课程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50%的专任青年教师都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混合式教学。

2.开展课程教学评价。在线开放课程实行谁建设、谁负责制度,开课教师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监测与评价。每一门课程都要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在线课程的学习效果。

3.建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机制。高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和转换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流程管理。鼓励高校优先选用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选用校外课程由学校自主决定。原则上同类型学校要认可优质在线开放课程,非专业院校要认可专业院校优势学科专业课程。

4.开放共享课程平台。加强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实现课程资源和应用数据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鼓励高校使用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高校也可选用适合本校需求的其他国内平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鼓励平台建设方、高校协同建设和运用在线课程大数据,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

5.加强学分银行平台建设。经高校认可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为学生提供在线开放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作为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凭证。学生向高校提出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高校应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课程学分转换工作,并将转换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和选课高校要将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及时导入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简称“学分银行平台”)。学分银行平台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为学生建立课程学习档案库,提供学分认定和转换的咨询和服务。

6.改革创新教学管理。高校要加快推进以学分制为重点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学生获得学历、学位的学分要求,及时更新和公布学历、学位授予标准,完善认定机制,为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制度安排。鼓励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即获得学分。要完善学习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按学分收费,方便学习者在不同学校、不同时段开展学习。

7.提高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服务水平。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要提高课程建设、应用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教学、管理、服务一体化,为学生注册、选课、学习、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等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校要将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作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对在平台上开课和组织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激励机制。

2.确保公平公正。高校要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等制度,探索引进第三方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评估。要加强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对学分认定和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等不端行为,要严肃查处。

3.做好精准服务。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和高校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和形式,主动、及时将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程序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清单等内容广泛告知师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方便学习者获取准确信息。

4.加强网络安全。切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学分银行平台等各类学习、管理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重视数据和信息安全,规范数据和信息共享,保障各类平台的数据安全,防止数据被窃取和篡改,保护教师和学习者的权益和隐私;实施对课程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有害信息的传播。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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