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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3-04-11     浏览量 :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本轮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浙科院教〔20237号)要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组建评建工作小组。2023531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提交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小组名单及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要求、责任人和时限,并做好本部门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全员评建氛围。

2.开展学院与专业自评自建。以三全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形成为核心开展部门自评自建工作,2023101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提交《专业自评报告》和《学院自评报告》,并准备好相关的教学档案与支撑材料。

3.自评整改。202311月,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进行二级学院审核评估和专业评估,并开展整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整改意见,并于20231215日前更新《专业自评报告》、《学院自评报告》以及支撑材料。支持配合学校《自评报告》的撰写和校内调查。

4.专家线上及现场评估。2024年上半年,配合做好各类调查工作,迎接专家线上及现场评估,确保本部门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工作。

5.总结整改。20247-20266,逐项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问题的举措,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二级学院(部)同步开展相应的总结整改工作。

联系人:黄祥岳(85070129),电子稿发至247000193@qq.com ,纸质稿送至行政楼425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411

 

附件: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浙科院教〔20237 号)

附件2.专业自评报告

附件3.二级学院(部)自评报告

附件4.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

  附件5.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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